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環境學院 - 潘百原 - hundredpan@gmail.com - 電話666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退休教職員_校友_教職員眷屬
標題: 108年度永齡希望小學東華分校育嬰留停代理人員徵選
日期: Fri, 4 Oct 2019 17:23:01 +0800
附檔: 108學年度永齡希望小學東華分校育嬰留停代理人員徵選.docx (18 KB)   

特別注意事項:
一、	本代理人聘任期間為預計一年之育嬰留停人員代理職缺,惟錄取後遇計畫因故無法執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育嬰留停人員申請歸建等,則本聘約將自動中止
二、	依本校規定計畫全職人員初聘不得為學生身份(含碩博生),恕不接受學生申請。

壹、工作業務內容
社工或教學輔導員代理人員貳名
本工作非屬一般社工或教學輔導工作,無論何者皆需「同時進行」教學輔導任務及個案處遇資源連結等工作。擔任社工者,組織考評著重於個案處遇及資源連結;擔任課輔教學輔導員者,組織考評重於課輔老師教學輔導知能與合作國小協調。

主要業務內容包括:
一、	與合作小學及機構建立合作網絡,協助老師推薦及機構轉介學童名單。
二、	進行校訪、家訪評估學童家庭、經濟條件,了解在校學習狀況、身心狀況、家長、老師的期待及社會資源等,並建立個案紀錄表等相關表單。
三、	召集課輔老師定期開會檢討,並到校訪視觀察學生的學習態度、行為表現、進步情形等,提供課輔老師教學上的協助,增強課輔老師班級教學技巧。
四、	具電腦基本知能,定期回報相關表格、文件、與其它交辦事項。
五、	定期參與教學、培訓、研習等活動,並具備活動企劃與執行能力。
六、	辦公地點位於國立東華大學理工二館,惟需經常至課輔地點出勤,務必自備機汽車。
貳、徵求條件:
一、	社工學歷需社福、社工、諮商與輔導等相關大學科系以上畢業,一年以上社福或課輔經驗為佳。課輔教學輔導人員以大學教育相關科系以上畢業,一年以上社福或課輔經驗為佳。
二、	曾有課輔工作或課輔志願服務經驗(請於履歷中註明)
三、	曾任永齡希望小學課輔老師經驗為佳(請於履歷中註明)

參、應聘人員所需特質:
一、做事縝密細心,思路清晰,善溝通協調,具克服困難、自我排戰特性。
二、人格特質須具備責任心、抗壓力,以應付業務量及突發狀況。
三、具專業敏感度,善於危機處理。

肆、工作時間:
一、因應國小課輔計畫執行之時間需要(國小放學後才進行課輔)
二、工作時段可能需彈性調整到夜間。
三、每學期初、中需要利用週末辦理課輔老師培訓課程。

伍、待遇:
一、月薪依本計畫專職人員第一級給薪(31520元);另加班時間依法給予加班費;休假及各類假期均依或優於勞基法規定。
二、依服務時間比例計算年終獎金、補助車資、勞健保、200萬意外險及3萬醫療險。
三、本單位具有人事考評制度。

陸、應徵方式:
一、一律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A4紙張直式橫書之履歷表及自傳(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照片、 家庭狀況、求學經過、工作經驗、未來工作之展望)。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驗證或認證)。
     3.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以前送達本單位(可以親自、郵寄或宅配等,惟10/25為最後收件日),地址: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國立東華大學希望小學東華分校 收,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希望小學社工或教學輔導員代理人員」。
三、本單位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為擇日另行通知,資料不齊全或書面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面試。
四、無論錄取與否,所有應徵者之履歷自傳等書面資料恕不退還。
五、聯絡人:潘百原執行秘書 電話:03-890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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