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姜紫淇 - yaya@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追溯101學年度第1、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事宜
日期: Wed, 9 Oct 2013 16:50:58 +0800
附檔: 追溯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處理原則.docx (21 KB)   
追溯101學年度第1、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事宜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8條規定,取消「25歲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及遠距教學之學校」之限制,因此,將辦理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之追溯事宜
一、受理期限:即日起自10/28(一)將相關資料繳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
二、檢附資料:
1.檢據鄉鎮市公所、社會福利機構相關證明文件。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註:有關追溯101學年度第1、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處理原則可參閱
附件說明。
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姜紫淇小姐 聯絡電話:863-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