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李圻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4108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教育部新南向計畫「東南亞語言課程」補助徵件開始之申請意願調查
日期: Tue, 29 May 2018 16:25:13 +0800
附檔: 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doc (47 KB)   新南向計畫總體說明.docx (60 KB)   

教育部來文補助新南向計畫「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計畫」之東南亞語言課程補助案(馬來語、印尼語、緬甸語),相關補助方式如下:

(一)補助原由:
1.補助學校開設跨校課程,學校可用於聘任專案教師或兼任教師之用途。
2.為推廣東南亞語言,必要時教育部得專案補助學校或研究機構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及相關事宜。

(二)申請條件:
1. 需開設跨校課程,每門課程修課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修課人數需半數為外校學生,且課程設計為結合MOOCs線上課程機制及實體課程,並搭配由老師輪流巡迴各校進行實體教學之課程。
2. 若為開課單位獲教育部選為特定語種負責學校,需編撰語種之檢測工具,用以分級檢測語言程度。
3. 為因應國內通譯人才之需求,推動跨域學習,宜積極鼓勵法律、社福、醫藥相關系所學生至相關教學單位學習東南亞語言。
4. 有關MOOCs課程之學分計算方式,係依<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三)補助經費:每門課補助以50萬為上限。
*本計畫補助案以校為單位進行申請,並由其負責結報作業。
*本案因涉及跨校合作、課務及課程規劃等跨處室作業,若欲申請的單位敬請於5/31(四)17:00前聯絡國際處聯絡人信箱(李圻助理,ice@gms.ndhu.edu.tw),本處接獲申請意願後,將召開跨處室會議討論相關事宜。
*補助經費使用原則、新南向計畫總體說明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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