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體育中心 - 莊小姐 - ichi@gms.ndhu.edu.tw - 電話6613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兼任教師_教職員眷屬
標題: 【第二次公告】洄瀾學院體育中心助理兼救生員徵才公告
日期: 2026-02-24  ( 星期二 )  17:00
附檔: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pdf (74 KB)   

【徵才訊息】國立東華大學洄瀾學院體育中心徵聘助理兼救生員
【職缺單位】國立東華大學洄瀾學院體育中心
【職稱】助理兼救生員 
【名額】1名
【應徵資格】
1.	大學畢業且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救生員證(有效期限內)
2.	可支援探索體驗高空繩索與運動推廣活動者尤佳
【起聘日期】依到職日起聘
【工作內容】
1.	需配合游泳池開放時間輪值救生員工作。
2.	需配合游泳池編排到勤及休假時間。
3.	因應游泳池休池時間及人員排班,本名助理兼救生員依勞基法排休。
4.	非執勤救生員工作之上班時間需執行本中心之行政文書與庶務相關工作。
5.	證照需求:任職期間須持有有效期限內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救生員證。
【待遇】最高薪資依學士學歷以「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支給35,276元,先予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解僱。
【繳交資料】
1.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及附個人照片)。
2.	學歷證件影本。
3.	須檢附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有效期限之救生員證、相關證明及其他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4.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如附件)。
【甄選方式及相關說明】
1.	意者請於115年3月8日(星期日)17:00前(郵戳為憑)檢附應徵相關資料,以限掛寄達本校體育中心 (地址:974003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助理兼救生員」字樣),並將應徵相關資料同時Email寄至 ichi@gms.ndhu.edu.tw 之信箱,主旨:「應徵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助理兼救生員」,逾期不受理。
2.	書面審查通過者,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3.	錄取名額:正取1人。酌增備取1-2人,備取期間3個月內有效。
4.	應徵聯絡人:莊小姐,電話:03-8906613,電子郵件:ichi@gms.ndhu.edu.tw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pdf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127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