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 陳淑惠 - csh12967@gms.ndhu.edu.tw - 電話8906276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轉知衛福部:各機關(構)人員應依自殺防治法於 24 小時內完成通報 日期: 2026-01-05  ( 星期一 )  14:16 附檔: 教育部來文1150000164.pdf (416 KB)   
依據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1140137526號函辦理,並附原函。衛生福利部重申各機關(構)人員於執行勤務時,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後24小時內,應依自殺防治法相關規定,至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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