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秘書室法制組 - 阮念慈 - nt0701@gms.ndhu.edu.tw - 電話6021
對象: 全校教職員_退休教職員_教職員眷屬
標題: 秘書室法制組徵求法制職系職務代理人1名
日期: 2026-01-02  ( 星期五 )  17:12
附檔: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pdf (74 KB)   

一、聘僱期間:依到職日起聘,聘期至考試分發人員(或商調人員)報到前一日,或115年5月15日止。
二、應徵資格:
(一)	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二)	如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採購專業或法律工作經驗,請提供相關證照或證明。
(三)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pt)、資料處理及具備雲端工具、社群軟體工具應用。
三、工作內容:
(一)	教師申訴業務。
(二)	學生申訴業務。
(三)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及行政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支給學士職級第一級支給,試用期2個月。
五、應徵資料:
(一)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及附個人照片)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	其它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四)	非校園不適任切結書。
六、應徵方式及甄選相關說明:
(一)意者請於115年1月9日(五)中午12: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郵寄應徵資料(email:nt0701@gms.ndhu.edu.tw),無需寄送紙本。
(二)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法制組定期職務代理人」。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試用期間2個月,酌增備取1-2人,備取期限為3個月有效。
(五)聯絡人:阮小姐,聯絡電話:03-890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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