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秘書室法制組 - 阮念慈 - nt0701@gms.ndhu.edu.tw - 電話6021 對象: 全校教職員_退休教職員_教職員眷屬 標題: 秘書室法制組徵求法制職系職務代理人1名 日期: 2026-01-02  ( 星期五 )  17:12 附檔: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pdf (74 KB)   
一、聘僱期間:依到職日起聘,聘期至考試分發人員(或商調人員)報到前一日,或115年5月15日止。 二、應徵資格: (一) 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二) 如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採購專業或法律工作經驗,請提供相關證照或證明。 (三)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pt)、資料處理及具備雲端工具、社群軟體工具應用。 三、工作內容: (一) 教師申訴業務。 (二) 學生申訴業務。 (三)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及行政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支給學士職級第一級支給,試用期2個月。 五、應徵資料: (一)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及附個人照片)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 其它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四) 非校園不適任切結書。 六、應徵方式及甄選相關說明: (一)意者請於115年1月9日(五)中午12: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郵寄應徵資料(email:nt0701@gms.ndhu.edu.tw),無需寄送紙本。 (二)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法制組定期職務代理人」。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試用期間2個月,酌增備取1-2人,備取期限為3個月有效。 (五)聯絡人:阮小姐,聯絡電話:03-8906021。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