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人事徵才 來源: 總務處營繕組 - 古小姐 - ss1206@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374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徵才公告】國立東華大學總務處營繕組徵聘【短期職務代理人】收件至115/1/7(三) 日期: 2025-12-29  ( 星期一 )  11:08 附檔: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pdf (74 KB)   
一、 聘僱期間:依到職日起聘,聘期至115年度高考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115年12月31日止)。 二、 應徵資格: 1. 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 主動積極、配合度高,有責任感,具問題解決、溝通協調能力及獨立作業能力者。 3. 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相關採購實務經驗或具備經認定可提升相關業務效能之證照(水電、土木、建築及環安等)者為佳,請提供相關證照或證明。 4.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pt)、資料處理及具備雲端工具、社群軟體工具應用。 三、 工作內容及待遇: . 災後水電搶修業務。 . 協助校區水電維修開口契約履約管理。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支給學士職級第一級支給,試用期2個月。 . 具有水電、土木相關技術證照者,得專案簽准按月加給3,000元。 四、 應徵資料: 1.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及附個人照片)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其它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4. 非校園不適任切結書。 五、 應徵方式及甄選相關說明: 1. 意者請於115年1月7日(三)中午12: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郵寄應徵資料(email:ss1206@gms.ndhu.edu.tw),無需寄送紙本。 2.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短期職務代理人」。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4. 錄取名額:正取1名,試用期間2個月,酌增備取1-2人,備取期限為3個月有效。 5. 聯絡人:古小姐,聯絡電話:03-890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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