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課程公告 來源: 體育中心 - 莊璦綺 - ichi@gms.ndhu.edu.tw - 電話6613 對象: 全校職員_全校學生_休學學生 標題: 【體育中心公告】有關學士班畢業初審體育課程相關說明(更新) 日期: 2025-11-14  ( 星期五 )  15:15
【體育中心公告】
有關學士班畢業初審體育課程相關說明
選擇113 學年度(含以前)課規畢業初審者
應修習「體育(一)」、「體育(二)」、「體育(三)」及「體育(四)」四門課程,共計 4 學分。
選擇114 學年度(含以後)課規畢業初審者
應修畢下列課程,共計 3 學分:
- 「體育(一)」或「體育(二)」擇一門(1 學分)
- 「體育(三)」與「體育(四)」兩門(共 2 學分)
✅ 學分採計:體育(一)、體育(三)、體育(四)
體育(二)、體育(三)、體育(四)
⚠️ 未符合規定:體育(一)、體育(二)、體育(三)
體育(一)、體育(二)、體育(四)
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