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畢業生及校友服務組 - 黃文雯 - wenwen@gms.ndhu.edu.tw - 電話6283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就業/考試】雇主招募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日期: 2025-11-04  ( 星期二 )  14:37
附檔: 薪資透明求職不盲目.jpg (274 KB)   

一、教育部函轉勞動部114年10月29日勞動發就字第1140515632號書函。
二、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雇主招募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三、求職人如發現雇主職缺薪資未依法刊登,可向雇主所在地直轄市及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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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b005.ndhu.edu.tw/p/412-1005-493.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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