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葉俊良 - ycliang@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219
對象: 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
標題: 【獎助學金申請】本校114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10/30日截止,請把握申請)
日期: 2025-10-29  ( 星期三 )  11:28

一、申請受理期限:114年10月30日(三) 
  ※若資料準備尚未齊全,請務必將已備資料先行如期繳交,其他尚缺資料於一周內(11/6日)前補交即可。

二、申請對象: 
  (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研究生限發生重大意外變故者。)。
  (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三)113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0以上,操行成績上下學期均為甲等以上者。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24名,每名5萬元。

四、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 (必交)
        (二)113學年度成績單(含班級排名證明) (必交)
  (三)戶籍謄本(必交)
  (四)全戶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與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必交)
  (五)詳細自傳、履歷表、與上半身正面照片 (必交)
  (六)導師或教師推薦信1封 (必交) 
    老師推薦信不一定要照格式,可依老師的習慣撰寫,一般清寒奬助的推薦內容會含括敘述您的家庭狀況,和您在學校修課學習、學生社團或組織的參與、及志工或服務學習的參與情形等等。若無很多經歷也沒關係,最主要要提到您的家境狀況,可以Email先讓老師知道,老師才知道要怎麼寫!
  (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證明 (非必交,無者免附)
  (八)家中突遭重大變故相關證明文件 (家庭或成員無特殊狀況者免附)
  (九)學生組織或社團幹部經歷、社會志工服務或校內外工讀之相關證明 (有左列經歷證明者,評選時會有加分,無者免附)

五、為節約您的信箱容量,以上僅為簡要資訊,詳細辦法及申請表件請參閱: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資訊網頁~【公告編號:114184】
  網址:https://rb005.ndhu.edu.tw/p/403-1005-402.php

六、受理申請及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葉俊良先生
  E-mail:ycliang@gms.ndhu.edu.tw
  聯絡電話:(03)890-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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