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陳春盛 - jeer@gms.ndhu.edu.tw - 電話890623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兼任教師_退休教職員
標題: [宣導公告]車輛進入校園請依規定停放,未依規定停放者即日起將依規定裁處。(第二次公告)
日期: 2025-09-12  ( 星期五 )  09:14

一、	依據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進入校園車輛,應依車輛種類停放於指定停車場之區位或停車格內,請師生依規定停放,以維持校園停車秩序。
二、	未依規定停放者,即日起依本校車輛違規處理要點加強取締或逕予拖吊。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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