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學術服務組 - rd509@gms.ndhu.edu.tw - 電話6512、6513、6514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有關研發處學術服務組之部份工作項目調整,自即日起適用。 日期: 2025-09-04  ( 星期四 )  17:35
致各計畫人員 :
近來部分計畫在對外發文前,曾詢問是否需由研發處統一發文,爰此,整理相關原則如下,供各計畫單位參考:
一、受文對象為計畫原補助或委辦機關 如計畫需發文至原補助/委辦機關(如教育部、國科會等),則由研發處統一發文。
• 範例:計畫變更、展延、結報等相關事宜。
二、受文對象非為計畫原補助或委辦機關 如計畫執行過程中,發文對象並非原補助/委辦機關,則由計畫團隊或所屬單位自行辦理收發文。
• 範例:執行教育部補助計畫,需通知民間團體參加活動,則由計畫單位發文至相關團體。
學服單更新檔之連結 : https://rdoffice.ndhu.edu.tw/var/file/3/1003/img/3809/RD30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