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許紹峯 - hsf113@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314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兼任教師
標題: 【宣導公告】借用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辦理活動應依規定辦理申請及計價收費
日期: 2025-07-28  ( 星期一 )  10:36
附檔: 本校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借(租)用管理辦法.pdf (204 KB)   

1.校內各單位借用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辦理活動,應依本校「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借(租)用管理辦法」規定(參照附件),至講堂教室借用系統線上申請借用,並檢附完整活動簡章或相關資料供審核。
2.符合本校「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借(租)用管理辦法」規定應收費之活動項目應核實辦理計價收費,嚴禁不當代辦無償借用之行為。
3.校內各單位借用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係與校外機關或團體合(協)辦活動,或協助校外機關或團體辦理借用者,應確實於申請活動簡章或相關資料敘明,並依本校「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借(租)用管理辦法」規定計價收費。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本校講堂、教室及活動場地借(租)用管理辦法.pdf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1676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反映即時公告信濫用(1人反映)(測試)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