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劉依虹 - joyce_liu@gms.ndhu.edu.tw - 電話6060 對象: 約聘僱人員 標題: 【人事室公告】113學年度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特別休假(慰勞假)遞延及各類補休屆期事宜。 日期: 2025-06-13  ( 星期五 )  18:32 附檔: 函1140014650(發)-特別休假(慰勞假).pdf (628 KB)   函1140014395(發)-各類補休.pdf (573 KB)   國立東華大學113學年度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未休畢特別休假遞延申請表.odt (12 KB)   國立東華大學113學年度各項補休未休時數改發工資申請表.odt (9 KB)   查詢說明及範例.pdf (159 KB)   
👉學年制校務基金工作人員
➤特別休假(慰勞假)、保留休假:請於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休畢
(差勤系統→差勤→紀錄查詢→個人休假資料→年度:2024年)
➤各類補休(含勞動節):請於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休畢
(差勤系統→差勤→紀錄查詢→個人補休紀錄查詢)
👉週年制校務基金工作人員(106年後進用)
➤特別休假(慰勞假)、保留休假
(差勤系統→差勤→紀錄查詢→個人休假資料→年度:2024年)
(屆期日請查看適用期間是否於2025-07-31前)
➤各類補休
(差勤系統→差勤→紀錄查詢→個人補休紀錄查詢)
(屆期日請查看使用期限是否於2025-07-31前)
➤勞動節補休:請於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休畢
‼️特別注意‼️
①特別休假(慰勞假)屆期未休畢可選擇遞延或改發工資。
②保留休假未休畢未休畢❌不可遞延,⭕僅能改發工資。
③各類補休屆期未休畢應發給工資。
④改發工資所需經費由各單位自籌專帳支應。
⑤申請表請依流程送單位主管核章同意後送人事室登記始得生效。
⑥請各單位主管以不影響公務推展為前提協調並予以屬員休假,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互相支援。
⑦申請表請務必於114年8月5日(星期二)前送至人事室。
☎︎ 若有不明白之處,請洽人事室 #6060 劉依虹 助理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