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許紹峯 - hsf113@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314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休學學生_兼任教師_退休教職員_教職員眷屬
標題: 【宣導公告】加強入校車輛違規取締作業(第二次公告)
日期: Wed, 9 Apr 2025 11:52:01 +0800

1.	依據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入校車輛違規得視情形加以拖離,以維持校區安寧、交通安全及秩序。
2.	為維護校園停車秩序,自公告日起,入校車輛違反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16條如下規定,將加強實施違規取締及拖吊作業:
(1)	未持有本校有效車輛識別證;
(2)	車輛未依規定停放;
(3)	未懸掛車牌。
3.	為避免違反上述規定致受取締拖吊,請入校車輛依規定申請車證及停放於指定停車區域。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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