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彭惠玉 - emmapeng@gms.ndhu.edu.tw - 電話6512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重要訊息】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業於113年11月1日修正,請查照。
日期: Fri, 20 Dec 2024 16:29:05 +0800
附檔: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113-11-08.pdf (61 KB)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對照表-113-11-08.pdf (93 KB)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3-11-08.pdf (121 KB)   

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修正重點**:第十六點第四款,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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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113-11-08.pdf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對照表-113-11-08.pdf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3-1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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