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教務處註冊組 - 羅靖雯 - chage2000.tw@gms.ndhu.edu.tw - 電話6115 對象: 大四以上_碩士生_博士生 標題: 【重要通知】113-1學期應屆畢業生離校領取學位證書公告 日期: Fri, 29 Nov 2024 15:02:04 +0800 附檔: 113-1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領取學位證書流程_中文.pdf (537 KB)   School Leaving & Diploma Receiving Procedures for 113-1 Graduating Students.pdf (376 KB)   
★離校手續單一窗口(學生端) https://sys.ndhu.edu.tw/AA/REG/single/login.aspx ★開放期限: 113年12月23日(一)~114年2月14日(五) ★為支援114年全國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及全校統一寒休日,請避開114/1/20(一)、1/24(五)、2/3(一)來電洽詢及返校辦理離校領證事宜。 ★本組114/1/20(一)全員支援114年大學學測試務,當日辦公室無留守人員,請勿前往洽公。 ★學士班畢業生離校檢核程序: 1. 113-1學期所有成績到齊且完成畢業所有條件(學系應修讀學分數、學系專業證照、英文能力、跨域自主、體適能等) 2. 登錄線上【離校手續單一窗口】確認所有欄位均為○(若欄位為X請洽各業管單位),即可持學生證至行政大樓401室註冊組親領學位證書,或至【應屆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登錄系統】填寫郵寄並轉帳郵資。 ★研究所碩、博士班畢業生離校檢核程序: 1. 欲取得113-1學期學位證書者,除【離校手續單一窗口】欄位均為○外,另應繳交紙本【畢業生離校手續單】,給指導教授及系主任核章、論文上傳、繳交2本論文至圖資處,並於114/2/14前交回至註冊組,學位證書發證仍載記114年1月。(逾期完成畢業手續視同下學期畢業生,學位證書按實際畢業離校月份製發,並依當學期在校時間繳交學雜費。) 2. 完成論文修改,預計返校繳交論文辦理離校前3個工作天,請先電話通知各系所助理,以利提前進行學位證書印製作業。 ★應屆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登錄系統-無法親領者務必上線填寫! https://web.ndhu.edu.tw/AA/prv_graduate/login.aspx 詳細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領取學位證書流程,請見附件。 有關畢業離校疑問,請洽詢所屬系所辦公室或註冊組負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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