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吳昭毅 - wuyi12831@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228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教育部來函有關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且具殺傷力,請共同防範,確保校園安全。 日期: Fri, 25 Oct 2024 11:10:38 +0800 附檔: 投影片1.JPG (137 KB)   投影片2.JPG (254 KB)   投影片3.JPG (164 KB)   投影片4.JPG (166 KB)   
一、教育部來函有關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商品圖如附件),該商品由金屬擊發機構及已貫通之金屬槍管組合而成,擊發功能正常,以打擊底火,引爆火藥,可射出金屬彈丸,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後段「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如經查獲販售系爭商品之賣家或買主,應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規定追處。 二、請加強宣導,共同防範,倘發現有攜帶或使用,應儘速向學校反應進行通報,並立即通知轄區警察局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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