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連小雅 - lienhy@gms.ndhu.edu.tw - 電話6329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休學學生
標題: [宣導公告]車輛進入校園請依規定停放。
日期: Wed, 25 Sep 2024 09:09:39 +0800

一、依據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進入校園車輛,應依車輛種類停放於指定停車場之區位或停車格內,請師生依規定停放,以維持校園停車秩序。
二、未依規定停放者,將依本校車輛違規處理要點裁處或逕予拖吊,經查目前違停嚴重區域為集賢館前後廣場及理工二館機車停車場外圍草皮,以上區域駐衛警將加強巡邏取締。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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