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連小雅 - lienhy@gms.ndhu.edu.tw - 電話6329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今(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 日期: 2024-09-11  ( 星期三 )  08:51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規定,使用中未掛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今(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牌照請領作業,請各單位所管有之微型電動二輪車依規定辦理。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之分辨如附件,請領牌照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可參閱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gsc.tab=0 三、如有牌照請領問題,請電洽總務處事務組連小雅小姐#6329。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