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洪乃慈 - naitzu@gms.ndhu.edu.tw - 電話6523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推廣教育填報改版通知】112學年第2學期課程資料填報作業暨系統改版通知 日期: Tue, 3 Sep 2024 15:48:33 +0800 附檔: 1130018583_附件二1.pdf (203 KB)   113年度大專校院推廣教育課程系統說明會簡報.pdf (1 MB)   
「大專校院推廣教育課程資訊入口網站(以下簡CELL系統)」填報及改版通知
112學年度第2學期推廣教育各項開班統計資料, 請各開課單位於本(113)年 9 月16日前至
「CELL系統」(http://cell.moe.edu.tw/) 完成填報作業,因應新版CELL系統,前已填報課程敬請重新檢視,
完成存檔後並點選"課程人員初核",俾利本處彙整資料並進行勾稽。
新版CELL系統增加欄位說明*為必填欄位
*班別名稱:指學分班班別,非學分班授課師資時數合計請設定班別(如:113-1運動傷害防謢學分班,113-1藝設系推廣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學分班填報各科目班次、非學分班則為該班次名稱。
*授課師資-師資時數:學分班及非學分班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以班別計算填報。
*上列班次經*年/月/日,本校推廣教育小組審查通過:請點選開班簽案決行(一層決行)日期。
*課程人員初核:請再次檢示後修改或存檔點選"課程人員初核"。
112學年度第2學期資料填報注意事項如下:#檢附「112學年度第2學期資料填報注意事項」如附檔可供參閱
(一)係指課程結業日期落在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之推廣教育班次。
(二)以「各班別」進行填報學員數以「人次」為原則,各科目班次請務必分列男、女學員人數(學員數不得空白 )。
(三)所開推廣教育班次如屬企業委訓請註明。
(四)學分班班次應註明學分數、學分班類別(學分數值應為正數值)。
(五)請確實填報上課地點名稱(以校區點選填報,例:壽豐校區)、校外場地之核准文號及起訖日期。
(六)採校外教學者請於開課審查前依「校外/境外教學報部資料檢核表」確實完成初步檢核送本處報部。
(七)採遠距教學方式辦理者,請於課程名稱加註(遠距教學) 字樣,上課場地點選"遠距教學"。
感謝您的配合填報,若有疑問或未及之處敬請來信或來電 產學合作組洪乃慈#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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