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劉昱淩 - e56187@gms.ndhu.edu.tw - 電話890-6056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有關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彈性作法事宜。 日期: Mon, 26 Aug 2024 10:39:34 +0800 附檔: 1130826-來文113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彈性作法.PDF (354 KB)   
壹、教育部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已實施拉近方案,說明如下: 一、每學期已直接於註冊繳費單扣減1.75萬元(以下簡稱教育部補助款),與子女教育補助無法重複請領。 二、經查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如申請人擇領子女教育補助,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萬元款項退回學校。 貳、考量教育部拉近方案之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措施係逕於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1.75萬元,申請人或未能事先選擇,且各學校受理繳回作業時程不一,爰為免影響申請人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之權益,113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同仁申請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教育補助之彈性做法如下: (一)拉近方案補助與子女教育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又如註冊繳費單上仍有「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文字,仍請逕洽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或將是項補助繳回學校後,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二)助學系統將提供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名單予各大專校院查閱比對,教育部及各大專校院將使用各申請教職員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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