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主計室 - 曾俊達 - kleiber0576@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079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公告】本校擬銷毀民國97年度至100年度之會計報告、帳簿、傳票等相關會計憑證 日期: Mon, 19 Aug 2024 14:32:30 +0800 附檔: 1130018393公告:擬銷毀民國97年度至100年度之會計報告、帳簿、傳票等會計憑證.pdf (499 KB)   
依據:會計法、檔案法、政府會計憑證保管調案及銷毀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銷毀民國97年度至100年度之會計報告、帳簿、傳票等相關會計憑證。 二、單位於旨述期間有債權債務憑證及因案(如監察、審計、檢察、調查、廉政或稅務等機關調查中或法院審理中)應續予保存者,請於113年8月29日前向主計室提出申請。 三、逾期申請者,依會計法、檔案法、政府會計憑證保管調案及銷毀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報教育部銷毀。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