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組 - 陳良愛 - issa@gms.ndhu.edu.tw - 電話510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重申】請各單位注意相關規範,配合落實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 日期: Wed, 3 Jul 2024 16:35:05 +0800 附檔: 電子來文1120011618.pdf (420 KB)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30日臺教文(二)字第1122501861號函辦理。 二、 暑假來臨在即,學校應秉持「平等互惠」及「對等尊嚴」原則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適時提醒所屬人員注意相關規範。 三、 師生從事相關活動時,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等,並強化學校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如有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應落實填報。 三、本校無登錄平台帳號之單位以本國際處代為彙整填報,填報流程請參考國際處網頁公告:https://reurl.cc/M8bm0W 四、請各單位依照流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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