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張琇茹 - apple0319@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056
對象: 教師、教官_公務員、駐衛警、研究人員、稀少性科技人員_退休教職員
標題: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證自113年8月1日起全面數位化(含已退休者申請補發)
日期: Wed, 31 Jan 2024 17:41:29 +0800
附檔: 函1130001910(發).pdf (1 MB)   

一、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48條規定略以,依本條例退休者,發給教職員退休證;若有遺失或污損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先予敘明。
二、為提升行政效能,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證將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並自113年2月1日起分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紙本與數位併行):
1、除得依現行方式發給紙本退休證外,退休教職員於退休生效日後第3日起,得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以下稱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
2、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者,得向最後在職服務學校(以下稱本校)申請數位退休證,經教育部核定後,再由退休教職員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
(二)第2階段(全面數位化):
1、113年8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自退休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日,得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不再發給紙本退休證。
2、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領有紙本退休證而遺失者,僅得申請補發數位退休證。
三、登入方式:退休教職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
四、數位退休證可提供退休教職員參觀遊覽政府經營管理之風景名勝、博物院館或使用娛樂設施,予以優待,優惠商家可經由退休證上主管機關浮水印及透過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行動裝置掃描QR Code作為檢驗辨識。
五、本案如有系統操作相關疑義,可利用「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點選「B6: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含掛號室)」或電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
六、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數位退休證操作說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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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1130001910(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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