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人事徵才
來源: 華語文教學國際博士班 - 池助理 - tclc@gms.ndhu.edu.tw - 電話5402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兼任教師_退休教職員_教職員眷屬
標題: 【徵聘教師】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暨書法國際碩士班徵聘專任教師一名
日期: Mon, 23 Oct 2023 12:02:33 +0800
附檔: 徵聘公告-112(2)專任教師徵求案.pdf (151 KB)   

一、徵聘教師職稱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1名。

二、擬聘年度:112學年第2學期起(預計113年2月1日起聘)。

三、職務條件: 華語文及書法教學、華語文數位教學、華人社會與文化、中華文化思想等相關領域課程,尤以書藝教學專長領域為佳。

四、擬應徵本職者,請備妥下列資料寄至本班:
1.	履歷表(含學術專長說明、學經歷、自傳、著作目錄等相關資料)。
2.	學經歷證件(如具博士後經歷必附)【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3.	博士學位論文。
4.	學、碩、博士歷年修業成績單影本。
5.	最近五年內著作。
6.	可開設課程之列表及說明(如教學計畫表)。
7.	三封推薦函。
8.	具教學經驗者,請提供近五年內教學計畫表與教學評量資料。
9.	具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請提供證書影本。
10.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華語文教學或書法相關著作、獲獎或展覽等證明文件等)。
※以上資料請寄送紙本,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自附掛號回郵大型信封。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收件資訊: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2年11月23日(四)。(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暨書法國際碩士班(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收件地址: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 
                 華語文教學暨書法國際碩士班
聯絡人:池助理,03-8905402,Email:tclc@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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