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人事徵才 來源: 華語文中心 - 黃小姐 - clcndhu@gms.ndhu.edu.tw - 電話5248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休學學生_兼任教師_退休教職員_教職員眷屬 標題: ★★徵才公告★★ 2023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徵聘華語文儲備教師 日期: Tue, 11 Jul 2023 15:06:36 +0800 附檔: 2023年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甄選簡章.pdf (170 KB)   甄選履歷表格式.docx (28 KB)   
因應112學年即將開設之各類華語課程,欲充實補足師資陣容,促進本中心華語文教學之業務發展,公開甄選可配合授課之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數名,表現優良者未來可轉為中心正式華語教師。 ◎應徵資格 (一) 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 (二)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者; 2. 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3. 取得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 (三) 相關修業及教學(其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 1. 華語文教學時數500小時以上者; 2.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20小時以上者; 3. 修畢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12學分以上者; 4. 有語言教學經驗者。 (四) 其他要求: 1. 責任心強,且能配合各項行政要求。 2. 口齒清晰、發音標準、且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 3. 協助學生考取華語文能力測驗(至少取得A2等級)。 ◎繳交資料: (一) 繳交資料 1. 個人履歷與自傳(請下載本中心履歷表格式) 2.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相關教學年資證明影本(無教學經驗者免附) 4. 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或華語文教學進修證明文件影本。 5. 繳交教案(6頁以內),以當代中文課程1-2冊中任選一課為教案內容。 6. 可檢附其他相關正式文件(影本)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之能力,如語言證明、專業證照、任職單位推薦函等。 (二) 收件方式: 1. 請將上述資料(1-6項)合併成一份pdf.檔,檔名請命名為「(應徵者姓名)_應徵華師履歷表」寄至本中心電子信箱:clcndhu@gms.ndhu.edu.tw 2. 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教師」 ◎申請截止日期: 以上文件請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中心。 更多詳細說明請見附件。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3)890-5248 E-mail:clcndhu@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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