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劉依虹 - joyce_liu@gms.ndhu.edu.tw - 電話6060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修正】國立東華大學教職員工因應COVID-19防疫期間給假一覽表
日期: Mon, 20 Mar 2023 11:41:10 +0800
附檔: 國立東華大學教職員工因應COVID-19防疫期間給假一覽表1120320.pdf (110 KB)   

自112年03月20日起確診者改為0+n

國立東華大學教職員工因應COVID-19防疫期間給假一覽表
112.03.20
適用對象 適用防疫措施 假別 說明 相關證明文件
確診者(0+n) 輕症或無症狀者
自主健康管理
教職員工請病假(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核予病假(至多6日)。
●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且有症狀者,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之病假方式處理。
●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快篩陰性或距發病/採檢陽性滿10 天。
快篩證明(標示姓名及快篩日期)
就醫看診醫師證明
中重症經醫師通報及隔離 教職員工請公假 ●篩檢陽性,經醫師看診判定中重症者並通報。
●隔離天數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
隔離治療通知書
教職員工 照顧受隔離家屬 防疫照顧假
(亦得請自己的假)
●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如:12 歲以下家屬)
(適用對象詳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不予支薪
家屬隔離通知書及足資證明家屬關係文件
暫停實體課程
學生請防疫假
延後開學
學生居家隔離3+4
●有照顧12歲以下(未滿13歲)學童、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
●不予支薪
停課通知(公告)或延後開學通知(公告)及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學生證等足資證明身分關係、就學及停課情形等必要證明文件
學生接種COVID -19 疫苗請疫苗假期間有照顧學生需求 ●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疫苗請疫苗假期間
●有親自照顧學生需求
●不予支薪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
足資證明家屬關係文件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 疫苗接種假
(亦得請自己的假)
●自110年5月5日起前往接種、接種後不良反應情形,均可申請
●接種完畢,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即可請假
●不予支薪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


♦112年3月20日起確診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密切接觸者及入境者取消0+7自主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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