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學務處 - 王玉君 - hu.jean0503@gms.ndhu.edu.tw - 電話8906220 對象: 全校教職員_退休教職員_教職員眷屬 標題: 【徵聘】本校「校安人員」乙名甄選公告(第二次公告) 日期: Mon, 6 Mar 2023 18:00:16 +0800
一、職缺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二、徵選職稱及名額:校安人員1名 三、工作地點(地址):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四、性別:不拘 五、應徵資格條件: (一)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 (二)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三)具服務熱忱、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助人之特質。 (四)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五)溝通表達能力佳。 (六)需具有小客車駕照,能承擔學生緊急醫療護送服務。 (七)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一般文書作業軟體及網際網路操作。 (八)曾有學生輔導經驗與工作配合度高者尤佳。 (九)可於112年4月到職者優先。 六、薪資待遇:依據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薪資支給,「本職務依學歷支薪,最高學歷超過學士學歷者,以學士學歷聘用」。試用期亦依「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辦理。 七、工作項目: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校安值勤、災害防救與校園(含教職員工生)特殊及緊急事件之反映、處理。 (三)學生校外賃居關懷輔導。 (四)學生生活輔導(系所輔導)業務。 (五)生輔組業管相關業務。 (六)其它交辦事項。 八、應徵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含近三個月內半身相片)及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小客車駕照。 (四)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 (五)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 九、報名方式:應徵資料一律製作成電子檔(word、pdf等格式),【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Email至hu.jean0503@gms.ndhu.edu.tw,主旨為『應徵校安人員』。(待收到信件會回覆通知,如未收到請來電告知,避免影響您的權益) 十、徵選方式:先進行書面資料初審,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 十一、聯絡人:王玉君校安 聯絡電話:03-890-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