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劉依虹 - joyce_liu@gms.ndhu.edu.tw - 電話6060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公告】112年寒休事宜 日期: Wed, 2 Nov 2022 16:09:37 +0800 附檔: 112年寒休公告.pdf (143 KB)   
公告
各位同仁您好:
一、112年寒假期間(112/01/16~112/02/12)於不影響正常業務推展下,依規定實施統一寒休1日,訂於1月30日(星期一)。
二、統一補休共計5日說明如下:
- 農曆除夕1月21日為星期六,前一日1月20日功能性調整放假並於1月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爰1月7日(星期六)列為統一補休1日。
- 1月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2月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爰2月4日(星期六)列為統一補休1日。
- 和平紀念日2月28日適逢星期二,2月27日(星期一)調整放假,2月18日(星期六)補行上班,爰2月18日(星期六)列為統一補休1日。
- 兒童節4月4日適逢星期二,4月3日(星期一)調整放假,於3月2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爰3月25日(星期六)列為統一補休1日。
- 端午節6月22日適逢星期四,6月23日(星期五)調整放假,於6月1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爰6月17日(星期六)列為統一補休1日。
三、寒假期間敬請各單位配合下列事項:
- 寒休日原則不派員輪值,為維護洽公人員之權益,如有承辦業務收件截止日於寒休日者,建請各單位更改截止日或保持業務洽詢管道暢通,並請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各單位網頁,加強宣導寒假上班時間及緊急聯絡方式,俾不影響師生洽公。
- 寒假期間上班日請各單位主管以不影響公務推展為前提協調屬員休假,各一級單位應至少維持1/3以上人力到勤(各學系以學院為單位協調),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互相支援、注意電話接聽禮節;如確因公務需要,單位主管得就屬員提出申請休假之日期衡酌是否准假。
- 寒假期間請假,仍需依相關規定事先辦理請假並於核准後始得離校。
此致
本校各單位
人事室敬啟
1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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