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 pcc@gms.ndhu.edu.tw - 電話6270 對象: 全校教職員_退休教職員 標題: 國立東華大學心理諮商輔導中心徵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日期: Tue, 18 Oct 2022 14:19:57 +0800
國立東華大學心理諮商輔導中心徵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一、應徵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心理師證照或社工師證照。 (二)具有大專院校輔導實務經驗。 (三)具外語諮商能力尤佳。 二、工作內容: (一)個別諮商、團體諮商。 (二)高關懷追蹤處遇、危機處理。 (三)班級輔導、心理測驗。 (四)校園心理健康推廣活動之規劃與辦理:含心理衛生相關推廣活動、心理衛生文宣資料彙編、輔導方案設計、參與專案方案等。 (五)負責院系心理師及外籍學生相關業務。 (六)輔導諮商相關行政事務。 (七)導師輔導相關活動:支援系導師會議、導師輔導知能研習等。 (八)支援夜間值班或緊急手機輪值。 (九)中心主管交辦事項。 三、檢附資料: (一)學歷證明(如畢業證書影本等)。 (二)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實務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三)個人證照影本。 (四)其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四、甄選方式: (一)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審閱,第二階段為面試。 (二)第一階段通過後,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未通過者不另通知) (書面資料請自備回郵信封;若無自備回郵,未錄取者為確保其個資權益,則以碎紙方式銷毀) 五、僱用期間: 依實際通知日起(預計111年11月14日)至112年8月3日止,期滿或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收件截止日期: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郵寄至: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國立東華大學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 七、福利與薪資: 薪資依照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辦理,詳參本校人事室網頁。 八、聯絡:如有疑問,歡迎來信pcc@mail.ndhu.edu.tw電子信箱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