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張琇茹 - apple0319@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056
對象: 教師、教官_公務員、駐衛警、研究人員、稀少性科技人員
標題: 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本(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 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轉知。
日期: Tue, 9 Aug 2022 10:00:41 +0800
附檔: 1110715教育部書函-公務員服務法修正.pdf (312 KB)   1110708銓敘部函-公務員服務法修正.PDF (340 KB)   1110622公務員服務法修正.pdf (260 KB)   

一、依教育部111年7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68618號書函轉銓敘部111年7月8日部法一字第11154688601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除第12條另定施行日期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日期為本年6月24日)。
三、修正重點如下:
(一)	增訂第26條第1項規定略以,「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適用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規定;其經營商業、執行業務及兼課、兼職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二)	以本次服務法就發表言論、經商、兼職及適用對象等規範已有大幅修正,現行服務法相關函釋(按:銓敘部編印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108年12月版本)銓敘部將另行函知,就其中部分或全部停止適用。
(三)	修正「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分為「初任人員適用」及「現職人員適用」2種) 。該表調查對象已不包括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
四、檢附前開原函及附件各1份。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1110715教育部書函-公務員服務法修正.pdf

1110708銓敘部函-公務員服務法修正.PDF

1110622公務員服務法修正.pdf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219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