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陳秋燕 - swallow5783@gms.ndhu.edu.tw - 電話890622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轉知】內政部警政署「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宣導 日期: Thu, 26 May 2022 20:47:07 +0800 附檔: 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jpg (2 MB)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1年5月13日署防字第1110102722號函辦理。 二、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1年6月1日施行,明確定義八種行為樣態,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等,最重可處5年徒刑,例如不顧對方意願而盯梢守候或尾隨接近,要求約會聯繫,或是以電話、網際網路、電子通訊或其他設備干擾對方等行為,均已觸犯跟騷法。 同學萬一遭到跟蹤騷擾,可尋求警方核發書面告誡;若遇緊急狀況,應立即撥打110報警。 三、各單位辦理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教育訓練時,可尋求地檢署檢察官、警察機關之跟蹤騷擾防制法種子人員或專家學者之協助諮詢,以加強對於被害人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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