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洪乃慈 - naitzu@gms.ndhu.edu.tw - 電話6523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推廣教育】教育部函文有關社會工作相關學分班修業期滿後仍不具備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 日期: Wed, 20 Apr 2022 13:47:22 +0800 附檔: 1110008215_電子來文本文檔1.PDF (55 KB)   
主旨:有關各大專院校擬辦理推廣教育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之學分班,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為維護學員修課權益,辦理旨揭推廣教育學分班時,應於招生簡章中載明學員修業期 滿後,仍不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倘欲報考考選部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者,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 後續亦應於招生簡章中載明上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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