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王玉君 - hu.jean0503@gms.ndhu.edu.tw - 電話8906220
對象: 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
標題: 【乘車資訊】選擇搭乘合法計程車或公共運輸工具,保障您的權益
日期: Mon, 11 Apr 2022 12:00:50 +0800
附檔: 選擇搭乘合法計程車資料0407.pdf (753 KB)   

大家好    
    若有搭車需求時,務必選擇搭乘合法經營計程車,不論是一般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都可以從車牌來做辨識(車牌如是白底紅字即為合法營業計程車)。
    搭乘合法車輛乘車有保障,不怕被任意喊價、被取締;車輛也都有投保強制險及乘客險。另外合法業者受政府監督,合法駕駛必須具備職業駕照及警察局核發的執業登記證;如出現搭乘糾紛,消費者也才能獲得政府適時協助,確保搭車權益。
    提醒大家,如有乘車需求,應選擇合法汽車運輸業,或公共運輸工具,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搭乘非法車輛,不但影響自身安全,亦有可能損及個人權益。校園交通大眾客運資訊(客運、特約計程車)網址連結https://ga.ndhu.edu.tw/var/file/6/1006/img/2120/748171445.pdf   
   為保護合法業者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若以自用車提供載客服務並收取車資,已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2項「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 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另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38條「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者,應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之規定舉發。」規定,請學生勿使用自用車違規營業載客,以免違反國家法令遭受處分。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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