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來源: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法律學系 - 鄭凱中 - demelja@gms.ndhu.edu.tw - 電話5663 對象: 全校學生_全校教職員_各界貴賓 標題: Rikec原住民族法「從憲法訴訟法看原住民身分法」系列講座03: 復返之路:文化、認同、身分的國家介入 日期: Fri, 11 Mar 2022 07:55: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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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詳細內容 | |
參加對象 | ■在校生 ■教職員工 ■各界貴賓 |
活動名稱 | Rikec原住民族法「從憲法訴訟法看原住民身分法」系列講座03: 復返之路:文化、認同、身分的國家介入 |
活動地點 | 人社一館二樓A207會議室 |
報名日期時間 | 2022/03/10 00:00(四) ~ 2022/03/24 00:00(四) |
活動日期時間 | 2022/04/01 16:00(五) ~ 2022/04/01 18:00(五) |
活動說明 | Rikec原住民族法「從憲法訴訟法看原住民身分法」系列講座03: 復返之路:文化、認同、身分的國家介入 時間:2022/04/01 16:00-18:00 地點:人文社會科學院一館A207會議室 主持人: Awi mona 副教授兼系主任/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含原住民專班) 與談人: Semaylay i Kakubaw / 卑南族巴布麓部落族人 吳欣陽 律師 /執業律師, 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 林韋翰 專職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陳張培倫 副教授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原住民身分法》為憲法訴訟法實行後首件進行言詞辯論的案件,本法第四條 保障原住民與非原住民通婚時,得以自身認同及外在認同表徵取得原住民身分。而這種「認同」表徵是從姓氏上來認定,是否為建立原住民身分的最有效方式?而難以用其他方式取代,有待商榷。惟從漢姓為殖民時期加諸在原住民身上的一道枷鎖,如今當作認定原住民身分的表徵,使原漢通婚之家庭成員作出認同之抉擇,除了現有的制度,是否有其他可能的做法可以更符合原住民族權利現況,須與社會各界持續對話。 本案爭點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限制何種憲法權利(例如姓名權、人格權、身分權及性別平等)?其依據為何?前開限制是否違憲? |
報名人數 | 正取:40人 |
候補人數 | 候補:5人 |
主辦單位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法律學系 |
活動聯絡人 | 鄭凱中 |
聯絡人電話 | 5663 |
聯絡人Email | demelja@gms.ndhu.edu.tw |
活動相關網址 | |
備註 | |
活動認證項目 | 專業成長 |
活動認證時數 | 2.0小時 |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 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