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出納組 - 余玉如 - yujuyu2350@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365 對象: 全校教師_全校職員_系所助理 標題: 自111年1月1日起調整給付同一課稅年度內於我國境內居留、停留未滿183天之個人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公告。 日期: Mon, 20 Dec 2021 11:29:13 +0800 附檔: 勞動部公告.pdf (199 KB)   111年各類所得扣繳稅率表.ods (7 KB)   
一、依勞動部110年10月15日勞動條2 字第1100131349 號公告,自民國111年01月0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修正為25,250元(如附件一)。 二、配合基本工資調整,依現行稅法相關規定同一課稅年度內於我國境內居留、停留未滿183天之個人(如外籍人士、境外生)薪資所得(格式代號50),全月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1.5倍(25,250*1.5)即37,875元(含)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稅款;超過1.5倍即37,876元(含)以上者,須按給付額扣取18%稅款。 三、相關扣繳稅款規定(各類綜合所得扣繳稅率表)如附件二,另亦可參考出納組網頁所得稅專區,請各承辦單位確實依規定辦理,以免遭受處罰。 總務處出納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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