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陳秋燕 - swallow5783@gms.ndhu.edu.tw - 電話890622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笑氣根本不好笑!」愛惜自己與家人 勿以身試法。
日期: Fri, 29 Oct 2021 11:15:48 +0800
附檔: 笑氣根本不好笑.pdf (840 KB)   

一、笑氣學名為「一氧化二氮」或「氧化亞氮」,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0月30日列為「關注化學物質」。
二、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未經核可擅自非法買賣或使用笑氣者,可處新臺幣3萬起至30萬元罰鍰,若因而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則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
三、教育部「笑氣」危害防制海報,如附件。
四、教育部亦製作「笑氣動畫懶人包」1款,請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影音專區:http://enc.moe.edu.tw/VideoList)連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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