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畢業生及校友服務組 - 陳輝庭 - harryserlerces@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284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畢服組】111年教育部青發署「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申請即將開始!
日期: Tue, 26 Oct 2021 16:16:59 +0800
附檔: 111年大專校院補助徵件須知.pdf (445 KB)   111年大專校院補助徵件須知-附件各式表單.pdf (2 MB)   

各位主管、老師及同仁們好: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111年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徵件即將開始囉!
計畫名稱:111年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
執行時間:111年1月1日-11月15日
申請時間:110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
申請方式:透過教育部青發署線上平台線上申請及提案
1.有意申請者,需先通知畢服組承辦人(陳輝庭助理:TEL: 03-8906284、harryserlerces@gms.ndhu.edu.tw)開通帳號,並由帳號所有人自行至線上系統填表申請。
2.教育部線上提案系統:https://mycareer.yda.gov.tw
3.提案申請內容不符合規定、表件欠缺或逾期申請等,不列入複審。
4.提案學校經召集學校(銘傳大學)通知補正資料,於2個工作日內至系統補正,逾期未完成不列入複審。

公告受補助名單時間:今年12月。

補助類型
一、全校類:(補助上限:100萬)

須由校內副校長級以上或校長指定專責一級單位主管擔任計畫主持人,以職輔單位為計畫主辦單位,統籌相關事項,結合行政、教學等單位共同規劃執行。 
※關鍵績效指標
(1)教育部指定指標: 
A. 全校具正式學籍學生參與職涯輔導測驗評量(如 UCAN、 CCN、CPAS、CVHS 等…)施測率。 
B. 全校系(所)、學位學程已完成建置職涯發展路徑(須含 職業領域、具體職業名稱、對應建議修讀課程、所需養成 之共同職能、專業職能等能力內涵)之比率。 
C. 全校運用本署「大專校院學生職涯發展教材」課程數。 
D. 全校職輔單位人員具職輔相關專業證照(如 GCDF、CDA、 CPAS、CVHS 之初階、進階等專業證書者)比率。 
E. 串聯學校校內外資源的具體作法。   
(2)自訂指標
由學校自訂指標及其比率,如學生參與職涯輔導 測驗評量後解測人數、全校職涯導師人數…等項目。  

二、創新類: (補助上限:30萬)
須由校內職輔單位、通識中心或系所(院)為計畫主辦單 位,並設定計畫主持人。
1.辦理目標以建立有助於提升學生未來職涯發展之實驗項目,如創新職輔策略作法、創新教學課程、創新職輔活動等。 
2.納入學生協作機制,如學生共同參與創意發想、方案規劃、執行反饋…等過程,以學生為主體,兼顧學生職涯發展需求及學校職涯輔導專業,規劃相應之創新職輔策略及作法。
3.關鍵績效指標,由學校自訂指標及其比率。   

三、 教材類: (補助上限:30萬)
須由校內系所(院)、通識中心等教學單位為計畫主辦單位,並設定計畫主持人。

1.近二年(109年、110 年)未曾獲本署補助者,可單一系所辦理;近二年曾獲本署補助者,須跨系所(院)共同辦理。 
2.辦理目標對象需涵蓋校內上開所提系所(院)內各年級之學生, 內容以系所(院)或通識開設職涯課程,或職涯融入系所專業課 程,並須運用本署編撰之「大專校院學生職涯發展教材」為主。 所規劃之職輔課程與活動須依各年級不同,安排相對應之內容。 
3.關鍵績效指標如下(以 109 學年度教育部公告資料為基準): 
(1)指定指標:上開所提系所(院)運用本署教材之課程數。 
(2)自訂指標:由學校自訂指標及其比率。  

四、原住民族類: (補助上限:40萬)
須由校內一級主管以上擔任計畫主持人,以原資中心或職輔中心為計畫主辦單位及共同辦理單位。  
 關鍵績效指標如下(以 109學年度教育部公告資料為基準): 
(1)指定指標:全校原住民學生職涯輔導測驗評量施測率達 80%, 並提供諮商輔導。 
(2)自訂指標:由學校自訂指標及其比率。   

敬祝平安順心

助理 陳輝庭
畢業生與校友服務組
國立東華大學 學生事務處
TEL:03-8906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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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大專校院補助徵件須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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