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教務處註冊組 - 莊珆芸組員 - registration@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113 對象: 全校學生_系所助理 標題: 教務處公告--110/5/31-110/6/18申請110-1轉系所注意事項 日期: Fri, 28 May 2021 13:55:51 +0800
各位同學大家好 教務處註冊組公告110-1系所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志願轉系、所、學位學程審理期間 (一)學生提出下一學期轉系、所、學位學程申請:110/5/31-110/6/18 (二)不需要看本學期成績單的系、所、學位學程審理期間:110/6/21-7/2(僅生科系、物理系、歷史系、臺灣系、族文系) (三)需要看含本學期成績單的系、所、學位學程審理期間:7/12-7/16 P.S.配合本校教師登錄109-2學期成績至7/9截止,教務處註冊組預計7/12(週一)上午計算好當學期成績GPA,7/12下午列印學生申請的學期或歷年成績單送交第一志願系、所、學位學程審理 (四)若第一志願系、所、學位學程不同意,改送第二志願系、所、學位學程審理期間:7/19-7/21 二、申請流程(依學生轉系所辦法第6條規定,學生轉系、所以一次為原則) (一)同學務必依限填妥轉系所申請單及備妥轉系各系所要求之備審文件,自行寄E-MAIL或親送原系所助理,原系所助理列印文件依程序核章後,將送至欲申請轉系之第一志願系所。 (二)若轉系系所要求檢附含本學期之歷年成績證明時,因應COVID-19疫情,本次將由教務處註冊組提供線上申請歷年成績單的服務,登錄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sRR3PMEsMzPARuTn8。 (三)配合109-2教師上網登錄成績於7/9結束,教務處註冊組預計於110/7/12下午列印成績單代送至欲申請轉系之第一志願系所辦公室。 (四)第一、二志願系、所、學位學程審理完成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後,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轉系、所、學位學程名單公文陳判後,公告於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中(僅公告同意轉系、所、學位學程之名單,不同意部分將不會公告) (五)請同學先繳原學系的當學期學雜費,日後出納組會請學生多退少補 (六)獲准轉系學生須於110-1加退退期間再辦理加退選 (七)學生自行決定是否補發轉系後新系所的悠遊學生證(一張220元) P.S.若學士班學生已上傳畢業課規年,獲准轉系、所、學位學程後,教務處註冊組於110.8.1起設定轉系後將自動取消學生原上傳課規年的設定,請轉系生重新上傳新的畢業課規年。 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3-890-6112~6117 教務處公告網址: https://rb004.ndhu.edu.tw/p/406-1004-181958,r1064.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