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劉豫海 - lyh7680@gms.ndhu.edu.tw - 電話6218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公告 Reduction and exemption from tuition and miscellaneous fees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for R.O.C citizens.
日期: Wed, 28 Apr 2021 16:01:38 +0800
附檔: 110-1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海報.doc (133 KB)   

一、【申請時間】:110年5月5日(三)至110年5月20日(四)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凡已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核准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 
            業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
       1. 不需重新申請者: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核准者,110學年度第1學期免 
           申請辦理。(因低收入戶證明書期限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故不需重新提 
           出申請。)
       2.需再申請者為:重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上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 
          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
         得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110學年度第1學期減免核准在案 
         名冊)。網址:https://rb005.ndhu.edu.tw/p/404-1005-179816.php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裝訂後→送生輔 
         組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 
         http://sys.ndhu.edu.tw/SA/StudentSub/login.aspx
五、【業務承辦人】:劉豫海先生,電話:03-8906218,傳真03-89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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