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王玉君 - hu.jean0503@gms.ndhu.edu.tw - 電話8906220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交通安全案例宣導】凌晨酒駕自撞案例-請參考
日期: Tue, 16 Mar 2021 13:40:55 +0800
附檔: 【交通安全案例宣導】0316附件.doc (198 KB)   

大家好:
據媒體報導,昨日(3/15)臺東縣臺11線147.7公里(加母子灣段),發生自小客車凌晨酒駕自撞事故,疑似因視線不良,車輛翻覆,造成1死五傷。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初犯)若經檢測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則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扣其駕照1~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另外,隔夜醉也會酒駕!清晨4時至中午是酒駕高風險時段,請同學遵守相關行車規定,使人車都能保持在最佳狀況。交通案例宣導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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