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來源: 通識教育中心 - 陸彥妙 - ymlu@gms.ndhu.edu.tw - 電話6605 對象: 全校教師_兼任教師 標題: 通識教育中心 109學年度傑出通識教師選拔活動 日期: Mon, 8 Mar 2021 13:52:28 +0800 附檔: 109學年度傑出通識教師選拔活動.pdf (212 KB)   109學年申請基本資料表.doc (46 KB)   
【 109學年度傑出通識教師選拔活動】 主旨:為鼓勵優秀教師投入通識教育,提升教學績效及教學品質,擴大教學成果,藉此活動獎勵通識課程教學優良之教師,肯定其努力與貢獻。 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活動期程:即日起至4月9日公告徵件,5月底公告結果並頒獎。 獎勵名額:2名 獎勵內容:由校長頒發獎狀並公開表揚,及補助課程活動經費2萬元。獲獎教師符合教育部所定資格者,得由本中心推薦參加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 推廣作業:頒獎典禮當天同時舉辦「卓越教學成果分享座談會」,邀請獲獎教師發表演講,分享通識教學心得。 遴選原則: 1. 具有明確通識教育理念,並能充分體現於所開設之通識課程中。 2. 通識課程教學內容與方法能激發學生學習動機,拓展跨領域視野,養成學生對知識、價值與生命進行反省、批判、探索、跨域或統整之能力,並以此為學生創新與行動抉擇能力奠基。 3. 課程實踐能充分達成通識教育目標,教學成效深受同儕與學生肯定。 參選資格: 1. 近4學期(107-2學期~109-1學期)至少開設2門通識課程之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兼任教師。 2. 近4學期(107-2學期~109-1學期)中,每學開設之通識課程教學評量成績均在通識課程平均值之上。 3. 近2年內未曾獲共同教育委員會院級教學優良教師獎勵之教師。 申請資料: 1. 申請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 2. 近4學期開設之通識課程教學大綱、教學評量資料(含質性意見)、教材教法及其他與通識課程相關資料,如教學網頁等等。 3. 通識教育相關經歷及成就證明文件等影本。 遴選程序:由本中心先進行程序審查,將符合參選資格及提交完整遴選資料者提送校外學者專家進行審查評分,依其審查結果由本中心課程委員討論決議最後得獎名單。 遴選評分標準: 1. 教材與教法30%:包含課程設計(含專門知識與實務運用)、教材編寫、教材革新、創新教學方法等資料 2. 教學理念及熱忱40%:教學相關議題之參與、教學改進計畫之爭取、教師專業發展暨學生學習輔導之參與等資料。 3. 教學成果30%:近4學期(107-2學期~109-1學期)教學評量結果、班級類別及人數、學生學業表現、學生學習成效(能充分展現學生通識核心能力之學習成效) 聯絡人:陸彥妙助理,分機6605,ymlu@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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