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課程公告
來源: 通識教育中心 - 李睿芬 - fen19@gms.ndhu.edu.tw - 電話6602
對象: 全校教師
標題: 【通識】109-2學期通識課程補助申請(2/26(五)截止)
日期: Wed, 24 Feb 2021 10:02:33 +0800
附檔: 作業時程.png (110 KB)   國立東華大學核心課程教學活動補助申請表.docx (21 KB)   通識課程補助經費支用核銷說明表(可核銷項目).docx (18 KB)   國立東華大學通識教育課程教學相關活動補助辦法.pdf (82 KB)   

親愛的老師您好:

【主旨】
為鼓勵教師辦理實作學習、教學成果展或舉辦校外教學,以提升通識課程之教學效果及品質、增進學術智能、加強校際交流,本中心將於109-2學期辦理通識課程補助申請,將於即日起至2/26(五)截止收件。(日前已寄三次通知至開設通識課程教師信箱)
 
【作業時程】如附檔

【審查方式】
1.校外審查:申請案件將提送校外審查,審查重點將以教學活動的主題及內容與課程目標之關聯性、教學活動與資源規劃之適切性、教學活動預期成效三項指標給予計分,依審核總分將每案進行排序,並提送通識課程委員會審查。

2.通識課程委員會:校外審查結束後,提送通識課程委員會審查,視排序順位、申請金額及當學期總經費評估最終補助金額,獲通過案視申請內容補助最高12000元。

【補助項目】
為使經費能有效利用,並參考授課教師意見,各課程在獲補助金額內,可按附件「通識課程補助經費支用核銷說明表」會計項目流用,本學期開放以彈性方式辦理核銷,以利各課程教師運用,但核銷內容仍需以課程活動必要費用為原則,不可購買禮品及老師個人用之耗材(例如墨水匣、隨身碟等)。

【注意事項】
1. 敬請課程有其需求的老師,填妥申請表後(每門課限填一張),於110年2月26日(五)前送至通識教育中心(須繳交紙本並簽名或蓋章,如無法在截止日前送出紙本,請先寄電子檔,後送有簽名的紙本)。

2. 受補助課程有義務在公告、海報或其他文宣中顯示主辦單位為「國立東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並以成果報告書格式撰寫新聞稿。

3. 申請補助時,請在申請表上詳填活動項目及活動規劃概述,且目必須與課程主題相符,以利中心審核。

課程補助相關問題可洽詢本中心
李睿芬小姐#6602 

通識教育中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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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程.png

國立東華大學通識教育課程教學相關活動補助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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