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陳治豪 - jackchen168@gms.ndhu.edu.tw - 電話605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退休教職員_校友_教職員眷屬
標題: 花蓮縣政府為辦理「110年度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建議名冊,惠請協助於110年2月5日前提供符合資格之建議名單。
日期: Fri, 5 Feb 2021 17:00:04 +0800

一、依據部頒「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二、查「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第3項規定:「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由內政部、各級地方政府或鄉(鎮、市)公所首長分別就左列人員派聘之:一、主管業務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二、有關業務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或代表。三、具有專門學術經驗之專家。四、熱心公益人士。」及同條第6項規定:「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應有熱心公益人士二人擔任委員。」
三、為利全案作業,惠請協助於110年2月5日前提供符合前開第3款及第4款規定資格之建議名單,俾便納入110年度本縣都市計畫委員建議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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