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主計室 - 曾俊達 - kleiber0576@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079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公告】行政院暨主計總處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日期: 2021-01-26  ( 星期二 )  11:59 附檔: 行政院1100111院授主會財字第1101500026號.pdf (57 KB)   教育部1100115臺教會(四)第1100005192號函.PDF (50 KB)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 規定.pdf (70 KB)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對照表.pdf (16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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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暨主計總處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規定,自即日起生效,相關訊息,詳如附件來函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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