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宣傳與招生組 - 胡鐿珈 - admission@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5107
對象: 全校教師
標題: 【國際處】110學年度新南向培英專案申請-歡迎提供預訂受獎生資訊
日期: Tue, 27 Oct 2020 14:50:22 +0800
附檔: 110學年度新南向培英專案說明.pdf (845 KB)   110學年度新南向培英申請表-附表1.ods (6 KB)   

各位教師您好:

本校有意申請11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各大學校院「新南向培英專案 (Elite Scholarship Program)」- 補助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來臺攻讀全英文,或足供學生修習畢業之英語授課學程之碩、博士學位(以博士班優先),每學年補助100名(詳附件說明)。擬請各院系老師若有意招生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來本校就讀碩、博士學位(以博士班優先),或已有任教之講師欲來臺就讀碩、博士班,煩請1.填寫附表,並2.檢附預定受獎生之任職證明文件,於2020年11月13日前回覆國際處國際招生組:admission@gms.ndhu.edu.tw,待彙整全校申請件後,將由國際處代為協助申請。

補助金額:新臺幣25,000元/月/人。
碩士生受獎期限2年、博士生受獎期限3年。若獲補助,本校新南向培英受獎生將以外國學生收費標準收費。

受獎資格: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公私立大專校院現職講師。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支用本計畫補助款:
1. 具僑生身分或中華民國國籍。
2. 已保留國內大學校院學籍或已在臺註冊入學就讀國內大學校院者。但申請下一階段學位之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惟仍須符合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之資格。
3. 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一級學位課程。
4. 在臺就讀期間為我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或雙(聯)學位生。
5. 受領本計畫各級學位課程獎學金總期限超過3 年。
6. 在臺就學期間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之獎補助金。

預定受獎生入學學期:110-1 (Fall semester 2021)學期。

協助提交新南向培英專案申請件至教育部後,仍須請預定受獎生完成本校外國學生入學申請及審查程序,待教育部通知本校受獎生名單後,會再由國際處協助轉知受獎生。如有疑問,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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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新南向培英專案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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