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演講暨研討會
來源: 財經法律研究所 - 林妍伶 - sera@gms.ndhu.edu.tw - 電話5662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Rikec諮商同意系列講座-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日期: Wed, 30 Sep 2020 10:31:5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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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Rikec諮商同意系列講座-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主講人:林淑雅教授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日期:2020-10-12(一)
時間:12:10-13:50
地點:人社二館B107教室

過去國家以霸權,讓原住民族的集體權遭受迫害,原住民族政治主權地位也不被承認,連同原住民族土地自然資源被剝奪,此問題逐漸成為國際社會議題,而台灣原住民族並無等國家改變,而是自己一點一滴的從「行動」當中實踐自決、自治。憲法「原住民族條款」所保障的原住民族自治基本權或原住民族自治制度,國家確實依法律的修訂,應予協助原住民族重建土地管理權、政治地位及組織規範的集體權重建。
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所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使用,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而《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是由原基法第21條訂之。

節錄於:林淑雅-博論
名稱:解╱重構台灣原住民族土地政策
https://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nclcdr&s=id=%22095NTU05194024%22.&searchmode=basic
本活動已上跨域自主學習認證系統,認證2小時專業時數→https://sys.ndhu.edu.tw/SA/XSL_ApplyRWD/ActApply.aspx

**請同學自備口罩參加,並配合12:00開始測量體溫(37.5以下)、消毒後方能進入會場。
為防疫,活動恕不提供現場用餐,備點心請結束後自行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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