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 pcc@gms.ndhu.edu.tw - 電話6270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國立東華大學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徵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日期: Thu, 13 Aug 2020 15:17:35 +0800

國立東華大學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徵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一、應徵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心理師證照、社工師證照。
(二)具有大專院校輔導實務經驗。
(三)具外語諮商能力尤佳。
 
二、工作內容:
(一)個別諮商、團體諮商。
(二)高關懷追蹤處遇、危機處理。
(三)班級輔導、心理測驗。
(四)校園心理健康推廣活動之規劃與辦理:含心理衛生相關推廣活動、心理衛生文宣資料彙編、輔導方案設計、參與專案方案等。
(五)負責院系心理師及外籍學生相關業務。
(六)輔導諮商相關行政事務。
(七)導師輔導相關活動:支援系導師會議、導師輔導知能研習等。
(八)支援夜間值班或緊急手機輪值。
(九)中心主管交辦事項。

三、檢附資料:
(一)學歷證明(如畢業證書影本等)。
(二)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實務專長或其他可以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等)。
(三)個人證照影本。
(四)其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它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四、甄選方式:
(一)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審閱,第二階段為面試。
(二)第一階段通過後,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未通過者不另通知)
    (書面資料請自備回郵信封;若無自備回郵,未錄取者為確保其個資權益,則以碎紙方式銷毀)

五、僱用期間:
    自109年9月14日起至110年5月14日止,期滿或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收件截止日期:109年8月20日(星期四)
   郵寄至: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國立東華大學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
 
七、福利與薪資:
   薪資依照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辦理,詳參本校人事室網頁。
 
八、聯絡:如有疑問,歡迎來信pcc@mail.ndhu.edu.tw電子信箱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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