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許惠筑 - jwu618@gms.ndhu.edu.tw - 電話6054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有關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109年5月1日勞動節放假事宜
日期: Mon, 27 Apr 2020 16:09:17 +0800

一、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5月1日(星期五)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
二、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依上開規定放假一日,惟是日本校行事曆為應上班日,為維持校務
  運作,各單位主管得視業務需要協調屬員同意上班;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
  選擇「勞動節補休」辦理登記,調移放假者請於本(109)年7月31日前申請補休完畢。
三、本校適用勞基法之計畫專任助理得依上開規定辦理,請各計畫主持人自行管控出勤及補假
  事宜。
四、至本校各單位自聘人員(含工讀生)係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監督控管,自聘人員如係適用勞基法
  者,均有依勞基法規定於5月1日放假及補假之權益,請各用人單位確依規定辦理並自行控
  管。
五、部份工時之人員(臨時工、工讀生)如當日出勤,工資則應加倍發給。
六、請各單位妥為人力安排,並確依規定辦理,並請務必轉知及督請所屬人員於是日放假或於
  期限內儘速完成補休事宜。


人事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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